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持续深化绿色伙伴关系和各领域务实合作的指示要求,拓展与欧洲有关国家及地区在绿色科技创新及合作的空间和维度,提升国际合作水平,持续深化与欧洲科技及产业的互信交流,助力深圳现代化国际化创新型城市建设,我中心拟于2022年12月举办2022中欧科技创新合作发展论坛,现就论坛系列活动项目合作方进行公开征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名称
2022中欧科技创新合作发展论坛系列活动
二、项目概况
围绕中欧关切的绿色发展领域,聚焦绿色技术创新前沿热点与发展趋势,举办中欧科技创新合作发展论坛,包括主旨论坛、专题论坛、创新项目产融对接等系列活动。按照论坛活动总体安排,主旨论坛主题方向为中欧绿色合作与发展,专题论坛的主题方向为碳中和技术、新能源汽车等。产融对接活动的主题方向为中欧绿色创新科技项目合作及成果转化。论坛系列活动须于12月10日前完成。
三、合作要求
1、围绕活动主题相关领域策划活动实施方案。充分调研交流与合作需求,确定活动议题。
2、负责活动筹备及落实。包括嘉宾邀请(需有一定比例的欧洲专家学者)、场地布置、资料编印、参会组织及保障等。
3、负责活动宣传并做好总结。制定宣传方案,撰写宣传稿件,运用各种媒介手段广泛宣传。梳理汇总专家报告、嘉宾观点、媒体报道、活动舆情等资料,汇集分析活动成效、嘉宾及观众反馈,形成高质量总结报告。
4、根据2022中欧科技创新合作发展论坛的总体部署,安排活动时间。
5、完成时限:2022年12月15日前完成所有工作任务。
四、费用预算
项目数量:4个
主旨论坛1项:22万元/每项
专题论坛2项:12万元/每项
产融对接活动1项:6万元/每项
注:同一家申报单位最多可申报2项合作项目。
五、申报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证明资料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参与本项目申报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项目申报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3.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在《项目申报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4.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在《项目申报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5.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项目申报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申报。
以上为本项目对于申报单位的资质要求,申报单位须提供佐证材料,若有任何一项不满足则申报无效。
六、申报方式
申报单位填写《项目申报书》,连同申报资格证明材料按照顺序装订并加盖单位公章。以上材料需A4规格双面打印或复印,一式三份密封完好后,以现场递交或邮寄的方式于2022年11月11日17:00前(采用邮寄方式的以材料寄出时间为准,逾期不再受理)报送至深圳市科技交流服务中心。采用邮寄递交方式的须在邮寄包封外注明寄件单位、申报项目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报送地址:深圳市上步中路1001号科技大厦10楼1013
七、其它事项
(一)申报单位须如实填写项目申报书,保证项目情况的真实性和可执行性。对于提交虚假申报材料的,将取消其申报资格,情节严重的追究法律责任。
(二)同一家申报单位最多可申报2项合作项目。
(三)合作方不得分包、转包。
(四)由深圳市科技交流服务中心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经公示后确定合作单位。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老师,电话:0755-83699771。
附件:1.申报资料清单
2.项目申报书
3.项目申报承诺函
深圳市科技交流服务中心
2022年10月31日
附件:
1.申报材料清单.docx